第1种观点: 管制是一种刑事处罚,适用于罪行性质较轻、危害较小且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判处管制会留有案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原社会环境中生活,但受到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由户籍所在地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法律分析一、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管制一般适用情形: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二、判处管制有案底吗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因此,判处管制六个月就是已经受到过刑罚处罚,会留有案底。依据《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结语根据以上情况,判处管制的主要适用于罪行性质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并且对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进行。判处管制六个月已经受到过刑罚处罚,会留有案底。管制是一种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但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并接受户籍所在地机关的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2种观点: 判处管制会留案底。管制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其刑期也很短,这项处罚更加偏向于由社会矫正执行的。但是,它也是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起,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刑罚之一。犯罪分子被处以管制处罚的,也就意味着其是负有刑事责任的,判处管制也就是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相关情况会有记录,就是有了前科,当然会有案底。被判处管制的情形有什么: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第二百八十七条【适用其他规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处管制会留案底,因为属于刑事处罚,故有犯罪记录,会留案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